【时 效 性】 | 京地税奥[2006]41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落实市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奥运税务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地税奥〔2004〕429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涉及第29届奥运会重点纳税人联系服务制度的通知》(京地税奥〔2005〕3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为涉奥重点纳税人税务服务的工作效率与水平,扎实做好涉奥重点纳税人快速服务通道运行工作,现将《涉及第29届奥运会重点纳税人名单(第三批)》下发给你们,有关工作要求请结合上述文件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第二批涉及第29届奥运会重点纳税人名单的通知》(京地税奥〔2006〕27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一并执行。
市局将根据奥运筹办及建设进程及时公布新的涉奥重点纳税人名单。
附件:第三批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