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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2004]1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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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请示》(成国税发[2005]26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铁路提速轴承和精密大型静音轴承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青白江区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抄送:成都市青白区国税局、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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