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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人总行、税务总局《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

【时 效 性】 冀银发[1998]2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人民银行省辖各分行;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核、暂停支付、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通知》(银发[1998]31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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