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沪财企[2007]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上海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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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