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辽地税发[2005]1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辽宁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原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年薪制个人所得税计税范围的通知》(辽地税发[2004]128号)文件同时废止。请务必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