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公司改组中涉及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吉地税函[2004]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吉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公司改组中涉及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261号)转发给你们,如在工作中遇有文件第一条所列举的相同问题,请按此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公司改组中涉及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