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03〕8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6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九五”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省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等20个单位“江苏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吴红月等60位同志“江苏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农村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步伐,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江苏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江苏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