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国税函[2001]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会计区间调整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流函[2001]2号)转发你们。各区县(自治县、市)局应将该通知连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文)一并抄送给进入防伪税控的企业。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