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马鞍山市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

【时 效 性】 马财[2004]2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县(区)财政局,县国税局、地税局,市国税、地税各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4]9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