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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唐枢楠为烈士的批复

【时 效 性】 渝府 〔2012〕 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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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追认唐枢楠同学为烈士的请示》(大渡口府文〔2012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唐枢楠,男,汉族,198212月生,生前系原重庆钢铁公司第七子弟小学校学生。1994612,唐枢楠为抢救掉入长江的同学不幸遇难。其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烈士评定的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唐枢楠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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