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函[2008]10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2月2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