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200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通知的函

【时 效 性】 沈地税社函[200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按社保年度2002年全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执行时间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