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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财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 效 性】 穗财法[2002]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局属各单位,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穗办[2001]32号文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2001]33号)要求,我局对本局(包括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仍在执行中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3件,现予以公布,请转告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

    附件:《失效和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表》广州市财政局二00二年一月十四日附件:失效和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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