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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调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确保我省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运行和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均衡生产企业免抵调库进度,规范免抵调库程序,按照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山东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调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五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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