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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国道318线万州至分水段公路分水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性】 渝府〔2005〕2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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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国道318线万州至分水段撤销分水收费站的请示》(渝交委文〔2005〕3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道318线万州至分水段公路撤销分水收费站,保留麻柳湾收费站。分水收费站撤销后,麻柳湾收费站收费方式由到站式双向收费改为过站式双向收费。

    二、同意调整麻柳湾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负责核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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