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2005〕23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国道318线万州至分水段撤销分水收费站的请示》(渝交委文〔2005〕3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道318线万州至分水段公路撤销分水收费站,保留麻柳湾收费站。分水收费站撤销后,麻柳湾收费站收费方式由到站式双向收费改为过站式双向收费。
二、同意调整麻柳湾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负责核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