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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6]30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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