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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时 效 性】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和《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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