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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税[2009]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政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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