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转发给你们, 因“安徽地税征管软件”修订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