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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建立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3〕7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培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

南京海运学校与南京航运学校合并,组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南京海运学校、南京航运学校建制。

江苏省丝绸学校与苏州商业学校合并,组建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江苏省丝绸学校、苏州商业学校建制。

苏州高级工业学校、苏州市机械学校与苏州市虎丘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苏州高级工业学校、苏州市机械学校、苏州市虎丘中等专业学校建制。

在扬州农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扬州农业学校建制。

在南通农业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南通农业学校建制。

建立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在江苏省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民办性质的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江苏省幼儿师范学校建制。

建立民办性质的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建立民办性质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建立民办性质的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以上10所职业技术学院均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三年七月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3〕70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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