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财社〔2012〕23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9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财政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社区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