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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库[2009]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银行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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