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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技函[2012]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经所在高校、教育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经公示,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已经确定,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的资助期限为20131月至201512月。自然科学类资助金额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一次拨付。“985工程”高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所在高校“985工程”建设经费资助;教育部直属高校入选人员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学校按照1:1比例共同资助;其他高等学校入选人员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单位按1:1比例共同资助。

二、凡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我部仅授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称号,不再提供资助经费。

三、获资助者在资助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科技司。

四、请各有关部门和高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04]4号)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计划入选者的管理和考核,大力支持其教学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青年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

附件: 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名单.xls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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