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建质函[2006]20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每年六月至八月,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汛期,南方部分地区进入汛期更早。汛期大风、暴雨天气多,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的因素,我国每年在汛期都发生多起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为建立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