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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5〕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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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的请示〉》(常政发〔2004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所提出的保护原则、目标以及保护性质。

二、同意你市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为东起舣舟亭公园,南临大运河常州市区段,西至锁桥河,北至关河,面积为5.51平方公里。划定的三个历史文化街区为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和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

三、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保护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从整体上保护传统风貌和格局,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进一步做好保护规划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抓紧编制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的详细规划,切实保护好街区内的历史文化遗存。

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对名城保护区的管理,保证保护规划的实施。

二○○五年二月二日

文件下载: 苏政复〔2005〕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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