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政发[2003]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以下简称《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折子工程》所列175项工作任务分别由市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并分解到64个部门和单位。每项工作任务的第一个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工作任务制订延伸方案,继续做好细化、量化工作,提出具体实施的工作目标、时限和措施,层层明确责任人。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折子工程》已列入本市重点督查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