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辽国税函[2004]44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辽宁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