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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瑞典新城疫、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时 效 性】 联合公告2011年第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鉴于瑞典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已消灭新城疫和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瑞典新城疫和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联合公告第46号对瑞典新城疫疫情的禁令;解除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联合公告第564号和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公告第78号对瑞典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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