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地税发[1999]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清除计算机病毒及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BO黑客程序对计算机互网系统具有扩散途径多、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破坏性严重等特点,为确保我系统计算机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资料的保密性,各级地税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以下措施做好对BO黑客的防治工作,以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计算机保密工作的管理。
1、单位局域网及税务系统内部网络必须与互联网确保在物理上的断开。
2、若因其他因素不能确保以上断开的单位,要求:(1)、全面清查本单位联入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2)、对发现BO入侵的单位,彻底清除相关设备上的涉密文件和资料;(3)、尽快完善本地"计算机病毒防火墙"的安装和升级工作;(4)、加强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对通过下载、复制、安装等途径引入的新软件必须确保使用前的病毒检测和清查。
3、各单位要部署对所属单位已联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在实施对BO黑客程序的防治措施过程中所遇问题,及时报告区局计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