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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国税所[2000]1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度浙江省邮电电信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包括: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各市(地)、县(市)电信局、浙江省邮电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浙江省长途电信传输局、浙江省邮电建设工程局、浙江省号簿公司、浙江省电信技术支援中心、浙江省数据通信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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