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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所属科学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津国税所[2001]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所属科学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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