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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库[2006]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上海协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业务资格认定暂行规定》,经审定,你公司即日起具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资格,有效期至2007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三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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