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鲁地税函[2001]3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山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济南铁路局你局《关于申请使用济南铁路局专用发票的函》(济铁财函[2001]10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你局实际经营需要,同意为你局监制专用发票,供你局运输企业在山东境内使用。鉴于你局的行业特殊性,请根据行业特点,尽快设计发票草样,并提供所辖各用票单位名单和年度用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