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食药监[2006]06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16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工作职责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我局相关职责和行政职能,明确局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一)局办公室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

    2、审核确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

    3、负责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非当面申请的受理、处理及答复工作,及当面申请的处理工作;

    4、负责每月汇总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报送统计报表;

    5、负责向局信息中心提供市局、分局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和电子文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目录;

    6、向档案室提供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档。

    7、档案室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档的立卷,供申请人查阅,并为申请人查阅提供场所。

    (二)局信息中心1、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目录上局政务网;

    2、保管、维护、更新政务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

    3、对上网的信息按要求进行分类,并按月和于年底向局办公室报送有关数据。

    (三)受理中心1、负责当面申请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2、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解答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法检查。

    (五)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

    (六)局机关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形成时,提出公开类别(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程序报批。

    (七)分局1、每月初,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上月主动公开信息电子文本及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

    2、每月初,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月报表3、负责编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供申请人查阅,并提供查阅场所。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