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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节能研究中心等242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所[2014]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0]57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节能研究中心等242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4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4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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