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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野(芦沟)至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批复

【时 效 性】 陕政函[2005]16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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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请示》(陕交字〔2005〕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野(芦沟)-大(昌汗)公路年车流量的增加,省交通厅已批复将“野芦沟收费站”由现有两车道扩建为四车道,待车道扩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给“野芦沟收费站”增加收费人员20人,新增人员由榆林市交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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