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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浙江移动通信定额发票更名及增加票面金额种类的批复

【时 效 性】 浙地税函[2004]2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更改移动通信服务定额发票名称及增加票面金额种类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浙江移动××分公司电话卡销售专用定额发票》更名为《浙江移动××分公司话费销售专用定额发票》,并增加拾元和贰拾元两种票面金额。

    《浙江移动××分公司话费销售专用定额发票》供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销售话费卡业务和话费充值业务使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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