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关于推广使用农户贷款证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