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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在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

【时 效 性】 赣地税函[2005]6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上报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在2004年度税前扣除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4]59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及《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7]19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江西美术出版社财产损失5456833.67元在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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