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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时 效 性】 琼地税函[2005]2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海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三亚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南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重组中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 5]1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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