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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戒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锡财会〔202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局,市區各有关考点(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戒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苏财会〔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戒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通知》(苏财会〔2021〕8号).pdf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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