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

【时 效 性】 珠地税发[2003]2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三个部门《转发劳动保障部等十一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劳社[2003]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