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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流[2002]14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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