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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津国税流[200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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