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