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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目录)

【时 效 性】 文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6年 第1号

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音像制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根据《海关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2007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8523292800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 
8523292900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8523299000其他磁性媒体 
8523401000仅用于重放声音信息的已录制光盘 
8523409000其他光学媒体 
8523801100已录制唱片 
8523809000其他媒体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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