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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青地税发[2000]1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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