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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的批复

【时 效 性】 保监函〔2003〕62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函〔2003625

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与联运保赔协会(TT Club)开展业务合作的请示》(东大发[2002]061号)收悉。根据《海商法》关于海上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向境外保险机构安排有关国际海上运输保险业务,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此复

OO三年二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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