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地税发[2003]3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