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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前安排师宗县国家税务局基建工程款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国税函[2004]9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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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师宗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建设进度情况,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解决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4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安排师宗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进度款200万元(款已拨)。

    请你局接此通知后,及时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确保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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